俏江南主動退出IPO 新指引“嚇退”餐飲大鱷
發布時間:2013-12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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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俏江南在其官網發布聲明稱,遞交上市材料超過了半年有效期,同時結合目前資本市場狀況,1月31日俏江南主動提出撤回上市申請,并獲得中國證監會批準。而與此同時,港交所發出針對企業的IPO新指引,要求招股書須列出商標、現金、處理投訴等七大范疇。
俏江南放棄上市
2010年3月俏江南進行上市承銷招投標工作,包括中信建投在內的四家投行參與了此次投標,最終瑞銀證券勝出,成為俏江南上市的承銷商。2011年3月,瑞銀證券正式向證監會提交了上市申請,但時至今日A股仍然沒有對俏江南敞開大門。
在2月1日證監會披露的2012年度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終止審查企業名單中,俏江南赫然在列。隨后俏江南在官網上發布聲明,稱考慮到遞交材料均已超過6個月有效期。結合目前資本市場狀況,決定于2012年1月21日主動提出申請撤回上市申請材料,并于2012年1月31日獲得批準。
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,目前俏江南在武漢有一家門店,在武漢具體投資計劃不便透露,不過會根據市場以及已開門店經營情況,或在武漢新增門店。
新指引“嚇退”餐飲大鱷
餐飲企業在國內A股上市申請難批,不少國內餐飲企業轉向港交所提交上市申請。針對越來越多的餐飲企業申請香港上市,港交所1月16日針對餐飲行業的申請人發出指引,羅列監管機構認為必須在招股書中披露和詳細討論的事宜,包括商標、擴充分店網絡、食品安全、處理投訴、供貨商、同店銷售及現金管理等方面。